一般地,我们把研究对象统称为 元素,把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做 集合(简称为 集),这些元素满足下面三个特征:
- 确定性,即给定一个集合,那么在所研究的范围内,有哪些元素属于这个集合是确定的.
- 互异性,即一个集合中的元素必须互不相同.
- 无序性,即集合中元素的排列顺序是无关紧要的.
我们通常用大写拉丁字母 A,B,C,… 表示集合,用小写拉丁字母 a,b,c,… 表示集合中的元素.
如果组成两个集合的所有元素完全相同,则称这两个集合是 相等 的,用等号表示.
如果 a 是集合 A 的元素,则称 a 属于 集合 A,记作 a∈A;反之,则称 a 不属于 集合 A,记作 a∈A.根据集合的确定性,对于一个元素 a,其与给定的集合 A 之间的关系只有属于或不属于两种可能性.
集合的表示有下面三种方法.
把集合的所有元素一一列举出来,并用花括号「{}」括起来,这种表示集合的方法叫做 列举法.如
- 「地球上的四大洋」组成的集合为 {太平洋,大西洋,印度洋,北冰洋}.
- 小于 10 的所有自然数组成的集合为 A={0,1,2,3,4,5,6,7,8,9}.
- 方程 x2=x 的所有实数根组成的集合为 B={0,1}.
由于元素完全相同的两个集合相等,而与列举的顺序无关,因此一个集合可以有不同的列举方法.如上例中集合 A 还可以写成 A={2,1,4,7,8,3,6,9,0,5} 等.
一般地,设 A 是一个集合,我们把集合 A 中所有具有共同特征 P(x) 的元素 x 所组成的集合表示为
{x∈A∣P(x)},
这种表示集合的方法称为 描述法.例如:
- 小于 10 的所有自然数组成的集合为 A={x∈N∣x<10}={0,1,2,3,4,5,6,7,8,9}.
- 方程 x2=x 的所有实数根组成的集合为 B={x∈R∣x2=x}={0,1}.
- 平面直角坐标系中,中心为 原点、半径为 2 的圆形闭区域内的整点组成的集合为 C={(x,y)∣x2+y2≤2,x,y∈Z}.
总之,竖线左侧表示集合中的 元素(及其范围),竖线右侧表示各个变量所满足的 条件.
我们约定,如果从上下文看,x∈R,x∈Z 是明确的,那么 ∈R,∈Z 可以省略.如 {x∣x<10} 表示 {x∈R∣x<10}(复数无法与实数比较大小),{x∣x=2k+1,k∈Z} 表示 {x∈Z∣x=2k+1,k∈Z}.
注:竖线分隔符也可以用冒号代替.
- 自然数集(或非负整数集):N={0,1,2,3,…}.
- 正整数集 :N∗ 或 N+={1,2,3,…}.
- 整数集:Z={…,−2,−1,0,1,2,…}.
- 有理数集:Q={a∈R∣a=pq,p,q∈Z,(p,q)=1,p>0} (Q 来源于 quotient(商)).
- 实数集:R.
- 复数集:C.
- 素数集:P={2,3,5,7,11,13,17,…}.
对于 N,Z,Q,R,C,右上角加星号表示去零.
对于 N,Z,Q,R,右下角加正号「+」表示范围为正.
注:对于 N,Z,Q,R,右下角标可以用于表示对范围的限制,如 R≥0:={x∈R∣x≥0},Nk={0,1,…,k−1}.(考试中请尽量不要使用.)
注:在印刷体中,一般使用粗体 N 或黑板粗体 N 表示数集,如 ISO 80000-2 标准首选采用的就是正粗体 N.在手写体中,一般应该使用黑板粗体.为了美观,本文档采用黑板粗体.
用 Venn 图 可以形象地表示集合以及集合间的包含关系.这种表示方法在小学、初中已经学过,不再赘述.
另一种表示 一个范围内的所有实数构成的数集 的方法是 区间.其形如:
- [a,b]={x∈R∣a≤x≤b}.
- [a,b)={x∈R∣a≤x<b}.
- (a,b]={x∈R∣a<x≤b}.
- (a,b)={x∈R∣a<x<b}.
- [a,+∞)={x∈R∣x≥a}.
- (a,+∞)={x∈R∣x>a}.
- (−∞,b]={x∈R∣x≤b}.
- (−∞,b)={x∈R∣x<b}.
- (−∞,+∞)=R.
总之,我们用方括号表示包含端点,圆括号表示不包含端点.正、负无穷一般用圆括号.
两端包含端点的称为 闭区间,两端不包含端点 的称为 开区间,一端包含一端不包含的称为 半开半闭区间.
另外,用区间的并表示「或」,如 (−∞,1)∪[23,+∞)={x∈R∣x<1 或 x≥23},(−∞,2)∪(2,+∞)={x∈R∣x=2}.
注:正无穷 +∞ 中的正号 + 有时会被省略,但有时只用 ∞ 又表示 ±∞.具体意义须结合上下文理解.
集合间的关系就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.
一般地,对于两个集合 A,B,如果集合 A 中任意一个元素都是集合 B 中的元素,就称集合 A 为集合 B 的 子集,记作 A⊆B 或 B⊇A,读作「A 包含于 B」或「B 包含 A」.
一般地,如果集合 A 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 B 的元素,同时集合 B 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 A 的元素,那么集合 A 与集合 B 相等,记作 A=B.也就是说,
A⊆B且B⊆A⟺A=B.
如果集合 A⊆B,但存在元素 a∈A,且 a∈/B,就称集合 A 是集合 B 的 真子集,记作 A⫋B 或 B⫌A.
一般地,我们把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 空集,记为 ∅,并规定: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.
根据定义,可以得到下列结论:
- (自反性)任何一个集合是它本身的子集,即 A⊆A.
- (传递性)对于集合 A,B,C,若 A⊆B 且 B⊆C,则 A⊆C.
集合间的包含关系 ⊆ 是一种非严格偏序关系.
注:课本中用「⊆」和「⫋」分别表示子集和真子集,而有些人用「⊆」和「⊂」表示,还有些人用「⊂」和「⫋」表示.因此,对于一篇文章,应注意明确其使用的表示方式.
注:空集也可以表示为 {}.
注:为了叙述清晰,一般将以集合为元素的集合称为 集族.
一般地,由所有属于集合 A 或属于集合 B 的元素组成的集合,称为集合 A 与 B 的 并集,记作 A∪B(读作「A 并 B」),即
A∪B:={x∣x∈A或x∈B}.
一般地,由所有属于集合 A 且属于集合 B 的元素组成的集合,称为集合 A 与 B 的 交集,记作 A∩B(读作「A 交 B」),即
A∩B:={x∣x∈A且x∈B}.
若集合 A,B 满足 A∩B=∅,则称 A 与 B 不相交.
注:一系列集合的并集或交集可以用大运算符表示,其使用方法与求和符号相同:设集族 F={A1,A2,…,An},则定义记号
F⋃=i=1⋃nAi=A1∪⋯∪An.F⋂=i=1⋂nAi=A1∩⋯∩An.
一般地,如果一个集合含有所研究问题中涉及的所有元素,那么就称这个集合为 全集,通常记作 U.通常也把给定的集合作为全集.
对于一个集合 A,由全集 U 中不属于集合 A 的所有元素组成的集合称为集合 A 相对于全集 U 的 补集,简称为集合 A 的补集,记作 ∁UA,即
∁UA:={x∣x∈U且x∈/A}.
如果从上下文看,所讨论的全集 U 是显然的,那么 U 可以省略,即将 A 的补集表示为 ∁A.
注:补集 ∁AB 与差集 A∖B 的定义相同,都表示由集合 A 中不属于集合 B 的所有元素构成的集合,但补集一般用于 B⊆A 的情形,而差集则不限制.(差集不属于高中范围.)
注:补集 ∁UB 也可以简洁地记作 BC(B∁)、B′ 或 B.

集合的并与交运算具有下列一些性质:
- 交换律:A∪B=B∪A,A∩B=B∩A.
- 结合律:(A∪B)∪C=A∪(B∪C),(A∩B)∩C=A∩(B∩C).
- 幂等律:A∪A=A,A∩A=A.
- 分配律:A∪(B∩C)=(A∪B)∩(A∪C),A∩(B∪C)=(A∩B)∪(A∩C).
- 吸收律:A∪(A∩B)=A,A∩(A∪B)=A.
- 单位元:A∪∅=A,A∪U=U;A∩∅=∅,A∩U=A.
- A∪B=A⟺B⊆A,A∩B=A⟺A⊆B.
另外,有补集的性质如下:
- ∁U∅=U,∁UU=∅.
- A∪(∁UA)=U,A∩(∁UA)=∅.
- ∁U(∁UA)=A.
- 若 A⊆B,则 ∁UB